危險區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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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區域
南竿鄉福澳村 福澳港口
南竿鄉介壽村 山隴澳口
南竿鄉清水村 清水港
南竿鄉珠螺村 珠螺港

 

 

地點 區域
東引 民生國宅後方坡段
東引 獅子村後方坡地
東引 其介如石至安寧廟旁坡地
東引 樂華村聯外道路旁坡地
東引 峰虎角坡地
東引 中柱港至馬管處管理站旁坡地
東引 酒廠至直升機場道路旁坡地
莒光 坤坵山壁落石、地基崩塌
莒光 田沃發電廠至田沃村莊路段
莒光 青帆25哨往青帆港路段
莒光 光武路﹝西坵後方﹞
莒光 菜埔澳
莒光 青帆11哨附近
莒光 福正村沿岸防波堤
莒光 青帆港連外道路沿岸
北竿 碧園至加油站段道路內側山坡
北竿 白沙碼頭至中沃口段聯外道內側山坡
北竿 上村至成功坡段道路內側山坡
北竿 中沃口至公墓外環道路內側山坡
北竿 中興水庫至碧園段道路內側山坡
北竿 莒光堡至橋仔道路內側山坡
北竿 芹壁村龍角峰後方山坡地
北竿 橋仔蓄水池內側山坡
南竿 仁愛-津沙-馬港戰備道海測山坡
南竿 復興戰備道上方山坡
地點 區域
南竿 介壽村沃口
南竿 復興村沃口
南竿 津沙沃口
南竿 四維沃口
南竿 福沃碼頭及沃口
北竿 五沙沃口
北竿 中澳口
北竿 後澳沃口
莒光 福正港沃口
莒光 猛沃港沃口
莒光 青帆沃口

公告劃定本縣海域、港口、沃口、海岸、登山步道及各水庫範圍為颱風期間管制區,非持有通行證件,不得進入,本公告生效期間自本縣「颱風災害應變中心」成立之時起至撤除之時止,並自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二十四日生效。
依據:災害防救法第三十一條第二款規定。
公告事項:
一、茲為應颱風災害防救需要,特由本縣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官劃定「本縣海域、港口、沃口、海岸、登山步道及各水庫範圍」,為颱風侵襲期間,限制或禁止民眾從事登山、健行、戲水、觀潮、垂釣及捕雨之範圍,特予公告。
二、管制實施實施期間如下:
(一)海上陸上颱風警報發布,氣象局預報當地風力八級以上,執行海域及港口之各式船舶進出港管制措施,限制船隻出海作業,且沿近海域警戒區內作業船隻,訊速就近返港避難;上述風力之劃分,七—八級者,為八級以下,風力八—九級者,為八級以上。
(二)海上陸上颱風警報發布,執行海岸、登山步道及各水庫之管制措施,禁止民眾從事各項危險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