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集

1.如何辦理消防安檢會審(勘)作業

建築物設置消防安全設備應由合格消防設備師(士),依建造執照內容向當地消防機關提出申請,準備資料如下:審查申請書、委託書、建照執照申請書影本、建築機關審訖建築圖說、消防設備師證書、消防圖說等。

2.消防安全設備如何檢修申報?

由建築物或場所之管理權人委託專業機構或人員(消防設備師、士)於檢修期限內向當地消防分隊申報。

3.如何參加防火 管理人訓練講習?

民眾如欲報名防火管理講習訓練,可參照內政部消防署所公告合格訓練機構一覽表報名。

4.天燈施放申請

依連江縣天燈施放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申請,申請前項許可應於施放五日前檢具申請書、安全防護計畫書及施放區域警戒圖,向連江縣消防局申請許可,始得施放。

5.如何申請山林田野引火燃燒?

1.山林田野引火燃燒以開墾、整地、驅除病蟲害等事由為限。
2.應於5日前向消防局火災預防科申請許可。

6.煙火施放申請

依連江縣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相關規定申請,申請前項許可應於施放五日前檢具施放爆竹煙火目的、時間、地點、數量、種類、安全注意事項及安全防護措施等文件資料,向連江縣消防局申請。

7.發現無照販賣 瓦斯或超量儲 存瓦斯鋼瓶時 ,如何檢舉?

直接向當地消防分隊或消防局提出檢舉。

8.如何申請補蜂抓蛇?

直接撥打119,並留下聯絡方式,消防局將盡速派遣轄區分隊前往處理。

9.如何參加CPR 訓練?

可向消防局或當地衛生醫療單位查詢申請。

10.如何申請參觀消防車?

直接向欲參觀之當地消防分隊聯絡即可。

11.如何申請救護證明?

填妥申請書並附上申請人與當事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郵寄或傳真消防局。

12.如何申請火災證明?

1.攜帶需檢附資料於消防局或至鄰近消防分隊提出申請。
2.填妥申請書後隨同需檢附資料郵寄或傳真消防局。(備註:檢附資料包括印章、身分證正、反影本乙份及足以證明該建築物或物品為申請人所有之文件。)

13.如何加入義消?

逕向當地消防分隊提出申請即可。

14.如何加入鳳凰志工?

逕向當地消防分隊提出申請即可。

15.家中有精神病患要如何送醫 ?

撥打119,消防局即派遣救護車並會同當地衛生所及警察人員,將病患送醫。

16.火災發生後,何時可以清理火場?

消防局於勘查火場後,認為已無封鎖上之必要時,隨即開立「現場勘查完畢通知書」給當事人,惟是否可清理或復原則應請示檢察官。

17.電梯受困是否可撥打119求救?

您可直接撥打119,並告知地址樓層及受困人數,消防局將盡速派遣轄區分隊偕同警察人員前往搶救(免費)。

18.如何申請增設或遷移消防栓?

向當地自來水公司或消防分隊提出需求,經會勘同意後辦理。

19.如何正確使用瓦斯熱水器,避免一氧化碳中毒

應有合格技術士來進行安裝及檢修,避免將熱水器安裝於密閉陽台或屋內,並隨時保持良好的通風環境,才能確實防範一氧化碳中毒之悲劇。
定期檢查瓦斯皮管及各部接頭,防止破裂、鬆動,橡皮管不宜過長,並 加裝安全夾為宜。
檢查瓦斯桶是否逾期,是否有合格標誌。
瓦斯桶與爐具宜保持距離,桶裝瓦斯避免放置於日光下。
瓦斯桶不可橫放。
勿讓兒童玩弄瓦斯爐開關。
使用後及就寢前應確實關閉瓦斯開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