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招募

壹、依據

  • (一) 依據內政部112724日台內密昌消字第1120824774號函頒「韌性臺灣強化各類型義消科技化訓練與精進裝備中程計畫」辦理。
  • (二) 依據總統指示: 
  1. 110年917日「不管是防疫還是防災,都不能有絲毫鬆懈,尤其是在極端氣候挑戰之下,發生複合式災害的比例越來越高,一定要持續提高臺灣防災救災的能量。」
  2. 111年520日「回顧過去這六年來,我們更共同經歷了國際政經情勢的變化、外部威脅的增加、全球疫情的流行,以及天然災害的威脅……執政團隊會持續地,全方位建構更有韌性的國力。我相信,只要我們沉著冷靜、團結一致,無論是再艱難的挑戰,臺灣一定能夠克服逆境,安然度過,自信地迎向未來。」
    • (三) 依據「消防法」第28條第1項:「直轄市、縣(市)政府,得編組義勇消防組織,協助消防、緊急救護工作;其編組、訓練、演習、服勤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第2項:「義勇消防組織所需裝備器材之經費,由中央主管機關補助之。」;以及「義勇消防組織編組訓練演習服勤辦法」第1條至第27條條文。
    • (四) 「災害防救法」第23條第1項第2款、第5款及第6款:「為有效執行緊急應變措施,各級政府應依權責實施下列整備事項:二、災害防救之訓練、演習。五、災害防救物資、器材之儲備及檢查。六、災害防救設施、設備之整備及檢查。」;以及第25條第1項:「各級政府機關(構)、公共事業、公、私立學校、急救責任醫院、團體、公司、商業、有限合夥,應實施災害防救訓練及演習。」;第2項:「各級政府應舉辦防救災教育及宣導,公共事業、公、私立學校、急救責任醫院、團體及傳播媒體應協助推行、指派所屬人員共同參與。」;第4項:「實施第一項災害防救訓練、演習,相關政府機關(構)、公共事業及其他經各級政府擇定之公、私立學校、急救責任醫院、團體、公司、商業、有限合夥有共同參與或協助之義務。」;第5項:「前項參與或協助災害防救訓練、演習之人員,其所屬機關(構)、公共事業、公、私立學校、急救責任醫院、團體、公司、商業、有限合夥應給予公假。」

貳、目標

  • (一) 人力資源提升

將人力資源提升規劃「量的增加」與「質的提升」之具體目標如下:

  1. 量的增加:擴大及成立各機能型義消人數及維持現有戰力

輔導本縣有意投入「特搜義消」、「無人機義消」之民眾或義消完成相關領域之專業訓練或考取專業證照,並推動成立相關專責隊,以解決本縣複合型災害、消防人力不足及義消人力斷層等問題。培養義消專業能力,增加協勤意願,以擴大增加機能型義消及維持現有戰力。

  1. 質的提升:強化專業防救災技能及複合式專業訓練
    • 2期機能型義消專業訓練:規劃辦理新「特搜義消」及「救護義消」機能型義消基本災害防救訓練課程及進階專業訓練課程,具備基本消防及防救災知識與概念,並透過共同協勤訓練及演習,持續與強化其專業能力,以利協勤期間或災害發生時,有效配合消防人員執行防救災任務。
    • 持續強化義消進階訓練:針對本縣救災義消及水域、救護機能型義消,應持續強化其專業能力,辦理相關專業訓練課程,及配合消防人員進行組合訓練、共同協勤訓練及演習,強化義消面對多元化災害應變能力。
  • (二) 裝備器材充實
  1. 現代科技突飛猛進,災害現場不確定因素眾多,非以往傳統救災方式所能面對。為因應各新型的災害案件需加速汰換老舊並增購新式高科技裝備器材,讓人員能在救災現場掌握第一線救災情形。
  2. 針對本縣救災義消及水域及救護機能型義消盤點其義消中程計畫第1期自106年至110年添購之裝備器材提出汰換需求。
  3. 增購本縣預計推動「特搜義消」及「無人機義消」之第2期機能型義消裝備器材進行購置,以有效提升團體組織之協勤效能。

強化義消在重大災害事件的勤務角色,添購個人急救包(Individual First Aid Kit, IFAK)(止血帶),鼓勵取得基本救命術(Basic Life Support, BLS)資格、強化救護止血帶之運用教學,支援消防量能,成為國土防禦救援隊的核心角色之一。

參、執行方式
一、網路多媒體:藉由社群網路等傳播工具,如:消防局官網(民力園地)、行動APP及facebook、line設立粉絲團或群組傳達消防最新訊息或以youtube等製作上傳宣導影片、形象短劇等方式,擴大網路連結吸引年輕族群。
二、公共活動:利用社區活動或園遊會等集會設立消防主題展覽,藉由消防體驗及防火(災)宣導機會與民眾互動加深對義消工作內容認識及提升加入意願。
三、走入校園:結合大專院校公益性或相關性社團,如:仁愛社、登山社、游泳社等社團,以消防救災救護為主題使年輕學生了解其工作意義,激發愛人救人之榮譽心與奉獻精神,提升加入意願。
四、在地企業:藉由消防局定期安全檢查或防災宣導,鼓勵企業及所屬人員加入義消,必要時消防局可向地方政府陳報訂定適當獎勵措施,藉提升企業社會責任與形象熱心參與協助維護地方公共安全。

肆、本計畫奉核定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