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消防局吉祥物設計與命名競賽

壹、競賽宗旨:本次吉祥物競賽旨在透過創意設計,選出一個具代表性的吉祥物能夠:
一、增進消防安全意識:透過可愛且具親和力的吉祥物,讓民眾更加關注消防安全的重要性,並積極參與相關活動。
二、促進社區參與:鼓勵民眾、學生及社區團體參與設計,增強社區凝聚力,讓消防安全成為大家共同的使命。
三、傳遞正面形象:展現消防人員的專業與奉獻精神,讓吉祥物成為連江縣消防局的象徵,傳遞勇敢、奉獻及服務的價值觀。
四、創造文化特色:結合連江縣的地方文化與特色,設計出具有地方色彩的吉祥物,讓更多人了解連江的魅力。
我們期待透過本次競賽,選出一個能夠陪伴連江縣消防局,並與民眾共同成長的吉祥物。

貳、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連江縣政府。
二、主辦單位:連江縣消防局。

叁、參加對象
一、性別、年齡不拘,凡國民均可投件參加競賽。
二、限以個人名義報名,每人至多投稿 1 件,違者取消資格。

肆、競賽說明
一、截止日期:自即日起至113年9月15日(星期五)止(郵戳為憑)。
二、送件方式及地址:
(一)親送至本局各所屬分隊(網址:https://www.lcfd.gov.tw/據點分佈/)
(二)掛號郵寄至連江縣消防局收件,並於信封處註明「連江縣消防局吉祥物設計與命名競賽」字樣,地址:209 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84-1號(災害預防科) 。

  • 檢附資料及相關規定:

(一)檢附資料如次:
1、報名表,請於報名時填寫創作理念(約 50-100 字)
2、吉祥物設計稿。
3、個人資料授權取得使用同意書。
4、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5、參賽聲明暨著作著作財產讓與意書

(二) 投稿作品要求:手繪創作及數位創作皆可

  • 手繪創作格式:A4、四開、八開畫紙皆可,彩色平面創作,不接受剪貼、立體作品。
  • 數位創作格式:以解析度300dpi以上之JPG、PNG格式,並保留原始檔(如AI檔、PSD)。
  • 設計稿上不得書寫、標示或註記與創作者相關之資料

(三)其他注意事項
1、來稿規格不合規定者,將不列入評選。參賽者請自留底稿,有退件需求者請勿參加。
2、主辦單位擁有修改及決定吉祥物設計的最終權利,獲獎者需協助後續調整、修改與執行。

伍、評選辦法:

一、評分標準

項次 標準 比重 內容
1 主題表達 (30%) 設計出能精準表現本局相關意象的吉祥物
2 視覺美感 (30%) 吉祥物的色彩應用、視覺協調性及整體質感
3 創意表達 (20%) 作品的獨特性、表現手法及意念是否創新。
4 應用識別 (20%) 適用於製作各類紀念品、文宣品、公仔、網站等,且能明顯識別。

二、評審評選:評審委員會自繳交作品中選出1名特優、10名優選,所有參賽選者對於主辦單位評審結果皆不得異議。

陸、獎項內容
一、特優1名: 頒發禮品卡 10,000 元及獎狀 1 幀。
二、優選10 名:頒發禮品卡 2,000 元及獎狀 1 幀。
案內所需經費由本局預算支應。

柒、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及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將參賽作品或修改後,匯集成冊、製成光碟或放置公開網路與媒體通路平台,作為推廣教育及宣導使用。
二、參賽者繳交之各類文件倘有造假情事,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並追回已得之獎金及獎狀與相關權益。
三、評審得視各組別之實際參賽作品水準,以「從缺」、「刪除名額」或「增加名額」方式彈性調整各組別之獎項名額。
四、所有得獎者於領獎時需出示得獎者之戶口名簿、健保卡或其他相關身分證明文件以供核對。
五、參賽者需詳閱活動相關規範,並視認同本辦法一切規定,如有未盡事 宜,主辦單位得視實際需要隨時修訂之,若參賽作品或所提報之資料不符規定,則將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
六、參賽者之作品獲獎時,作品之著作財產權須同意永久無償歸屬於主辦單位,主辦單位對於得獎作品之著作權享有無償使用權,日後不限地域、次數、時間得行使一切重製、改作、編 輯、出租、散布、發行、印製、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展示、公開上映、公開傳輸、公開發表、製作宣導素材、製作文宣品或紀念品、自行再版及再授權等用途之權利,包含主辦單位數位與實體推廣活動,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本人也同意不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利,亦不得將作品再行參加其他國內、外比賽。
七、參賽作品應具原創性,不得抄襲、模仿、含推銷內容、一稿多投或剽竊他人之作品,不得仿冒或侵犯他人著作權與肖像權,作品中如有使用衛教素材或他人創作之影(圖)像、音樂需取得合法授權。若有違反著作權法、其他法律規定或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作品提供者自行負法律上責任,概與主辦單位與執行單位無涉。若發現參賽者違反前揭規定,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資格;已得獎者,撤銷其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項,並不予遞補名次。
八、參賽者需遵守主辦單位所規定之徵選辦法及評審委員會所決議之各項評審公告、規則及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
酒、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得於頒獎典禮現場進行拍照、錄音、錄影或以其他方式作成紀錄,並得為必要之編輯。前述所生之著作以主辦單位為著作人。
十、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天災事變等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使參與本活動者所登錄之資料有所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導致資料不符合規範時,主辦單位得另行通知交付備份影片及相關資料,並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賽者與得獎者亦不得異議。
十、主辦單位保留終止、修改、取消本活動以及相關內容修改變更、解釋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或任何疑義,皆以官方網站正式公告為準。

 

捌、結果公布及領獎
一、結果公布:於 113 年9月 30日(星期五)將優選得獎者公布於連江縣消防局網頁、馬祖日報及馬祖資訊網,並於結果公布後,個別以電話通知得獎者。
二、領獎:另案規劃提前公告之。

玖、其他事項
一、主辦單位聯絡方式:
(一)網站:連江縣消防局(網址:Https://www.lcfd.gov.tw)。
(二)聯絡人:災害預防科分隊長曹立偉,電話:(0836)23799#333。
(三)電子郵件:tsaoliwei@gmail.com。
二、本活動辦法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更動之權利,視實際需求調整及補充規定,將公布於連江縣消防局(網址:https://www.lcfd.gov.tw)

吉祥物徵件海報

吉祥物徵件海報

相關資料:連江縣消防局吉祥物設計與命名競賽資料(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