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傷的緊急處理

■ 一度燒傷
將燒傷部位在自來水下輕輕沖洗或浸在冷水中至少十分鐘,到疼痛停止為止,必要時可上敷料並加以包紮,若沒有傷口可噴冷凍液。

 

■ 二度燒傷
將患處置於冷水中(不可用冰水),直到疼痛停止為止,用乾淨的布塊將傷處水分吸乾,蓋上紗布,包紮之,不可挑破水泡,或在傷口呼氣、咳嗽或打噴嚏,以免污染傷處,不可在患處塗抹藥劑油膏噴霧劑及使用油質敷料,如手或腳受傷,抬高傷處,視情況送醫治療。

 

■ 三度燒傷
將衣褲剪開,但不要清除沾黏在患處的衣物,用厚的消毒敷料或乾淨布塊蓋在患處,包紮,將受傷的手或腳墊高(高於患者心臟部位),如傷處在臉或手腳部位,可用冷敷減輕疼痛;但受傷面積廣泛者則不可,如一小時內無法送到醫院,而患者清醒、無嘔吐現象,則可供給稀鹽水喝(3.5公克食鹽加1.8公克小蘇打加一公升水)。每15分鐘成人可飲用120㏄,兒童60㏄,一歲以下30㏄,如有嘔吐現象,立即停止供應,不可塗抹任何藥劑及油膏,儘速就醫。

 

■ 化學藥物灼傷
立刻用大量的水沖洗化學藥物,至少20~30分鐘,並脫除受傷部位之衣物,察看化學藥物容器上是否有急救指示,照著指示去做,用消毒敷料蓋在灼傷部位,送醫治療。

 

■ 眼睛灼傷
用大量的水沖至少五分鐘,水要由眼睛內角沖向外角,確定化學物質沒有沖到另一隻眼睛裡用消毒敷料或乾淨布塊覆蓋眼睛,包紮,防範傷患揉眼睛,立刻送醫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