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消防局「114年居家用火、用電及消防安全設備推廣繪畫競賽」活動辦法

壹、依據

依據「住宅防火對策2.0」辦理相關火災預防及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推廣活動 。

貳、目的

為提升學童(生)對於對居家環境安全防火及防災的重視,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期能於火災發生時,儘早警示、及早應變,藉由本活動使學童與家長共同參與並了解防火和防災的重要性,透過火災預防及防災整備來提升自我居家防火及防災等觀念,特舉辦本項競賽。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連江縣政府、內政部消防署。

二、主辦單位:連江縣消防局。

三、協辦單位:連江縣政府教育處。

肆、參加對象

一、凡對繪畫創作有興趣且學籍或戶籍設籍在連江縣的幼兒園、小學生、國中生及高中生。

二、競賽分為幼兒園組、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高中組等5組,歡迎上述各級學生踴躍報名參加競賽。

伍、競賽說明

一、截止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12月29日(星期一)止(郵戳為憑)。

二、送件方式及地址:

(一)親送至本局各所屬分隊(網址:https://www.lcfd.gov.tw/據點分佈/)

(二)掛號郵寄至連江縣消防局收件,並於信封處註明「114年居家防火、防災及消防安全設備推廣繪畫競賽」字樣,地址:209 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84-1號(災害預防科) 。

三、檢附資料:

  • 報名表含著作使用授權同意書( (如附件 1,黏貼於參賽作品背後)。
  • 參賽作品:
  1. 作品以個人參賽為限,每人限參賽 1 幅作品,並以八開(39cm X 27cm)規格之圖畫紙作畫,不需裱框。
  2. 以「與消防有關(救災人員、廳舍、車輛、災防演習)、義勇消防(宣導、救護志工)、防火防災(地震應變、防颱宣導)宣導、火災預防及居家用火用電、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滅火器」擇一為主題自由發揮。
  3. 素材可參考內政部消防署全球資訊網及消防防災館之專屬網頁(網址如下)查詢:
  4. 繪畫形式可以水彩、蠟筆、版畫、水墨、彩色筆及漫畫等各式繪畫材料表現,並得輔以文字說明(勿使用列印或印刷之文字)。
  • 內政部消防署全球資訊網網址:

https://www.nfa.gov.tw/cht/index.php?code=list&ids=1083

  • 內政部消防署消防防災館網址:

https://www.tfdp.com.tw/cht/index.php?code=list&ids=218

  1. 不得使用電腦合成方式作畫,且於圖畫正面禁止留有可供辨識身分之文          字或圖樣等符號。
  2. 繳交資料不齊全或超過截止日期者,視為資格不符不予評分。不論參賽是否入選,參賽資料不予退回。

陸、評選方式與標準

一、評選方式:由本局災害預防科初評各組專題性所占分數,其餘各項由美術專長評審評選。

二、評分配比如下:

(一)專題性:主題認知、知識正確性等,占 30%。

(二)創意性:特殊或新穎見解或題材等,占 20%。

(三)教育性:具有強化及提升認知,達到產生推廣及警示效果,占 30%。

(四)技巧表現:架構布局、色彩運用及吸睛程度,占 20%。

三、評審評選:評審委員會自繳交作品中選出特優 5名、優等 5名、

佳作 10名及參與作品擇優 100名。

柒、獎項內容

一、特優 5 名:各組 1 名,頒發禮品卡 3,000 元及獎狀 1 幀。

二、優等 5 名:各組 1 名,頒發禮品卡 2,000 元及獎狀 1 幀。

三、佳作 5  名:各組1 名,頒發禮品卡 1,000 元及獎狀 1 幀。

四、為鼓勵學生(童)踴躍參與,除上述獲獎者外,擇優100名,

頒發禮品卡 200 元。

捌、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及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將參賽作品或修改後,匯集成冊、製成光碟或放置公開網路與媒體通路平台,作為推廣教育及宣導使用。

二、參賽作品如有臨摹或成人加筆均不予評選,如有違反著作權法應自負法律責任,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與得獎資格,若獲獎並追繳回獎金及獎狀。

三、參賽者繳交之各類文件倘有造假情事,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並追回已得之獎金及獎狀與相關權益。

四、評審得視各組別之實際參賽作品水準,以「從缺」、「刪除名額」或「增加名額」方式彈性調整各組別之獎項名額。

五、所有得獎者於領獎時需出示得獎者之戶口名簿、健保卡或其他相關身分證明文件以供核對。

玖、結果公布及領獎

一、結果公布:於 114 年1月5日(星期一)將特優、優選、佳作得獎者公布於連江縣消防局網頁、馬祖日報及馬祖資訊網,並於結果公布後,個別以電話通知得獎者。

二、領獎:另案規劃提前公告之。

拾、其他事項

一、配合事項:

連江縣政府教育處:協助轉發所轄各公私立幼兒園、國小、國中及高中,配合辦理。

二、主辦單位聯絡方式:

(一)網站:連江縣消防局(網址:https://www.lcfd.gov.tw)。

(二)聯絡人:災害預防科科員曹先生,電話:(0836)23799#333。

(三)電子郵件:jim6224@hotmail.com。

三、本活動辦法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更動之權利,視實際需求調整及補充規定,將公布於連江縣消防局(網址:https://www.lcfd.gov.tw)

附註:連江縣消防局「114年居家用火、用電及消防安全設備推廣繪畫競賽」報名表單(著作使用授權同意書)